1.问:富春校区报销点设在哪?
答:富春校区报销点设在5号楼(学生活动中心)2楼——5207室。联系电话为61768205/61768206/61768207。
2.问:富春校区采用怎样的财务管理体制?
答:富春校区与滨文校区一样,都实行“统一领导,分校、分区、分级管理,集中核算,项目控制”的财务管理体制。
3.问:富春校区报销点与滨文校区财务机构是什么关系?
答:为提高“两校两区”财务管理效率,计划财务处财务管理总部设在滨文校区,对富春校区财务实行垂直管理。财务系统管理、预决算管理、项目管理、票据管理、收费管理、税务管理以及对外联络等事项集中在滨文校区,统一由滨文校区相关科室及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富春校区报销点主要承担报销业务,同时提供一些辅助管理工作,如:零星学费缴纳(仅限银行卡刷卡)、银行卡换卡登记(教工、学生均可)、财务网络查询等服务。
4.问:在富春校区报销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浙中大发【2015】21号文件,富春校区报销与滨文校区基本一致,报销人可自由选择报销地点,但房屋及构筑物、固定资产支出,一律在资产存放地报账点报销,如富春校区的固定资产在富春校区报销;滨文校区的固定资产在滨文校区报销。为减少票据、凭证等会计资料的传递,避免单证丢失,应尽量选择就近报销。
5.问:富春校区财务支出报销如何履行审批手续?
答:富春校区财务支出报销审批办法与滨文校区基本一致,但是富春校区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报销,分管(联系)校领导审批环节可以由富春校区财务负责人代为审批,但各学院、部门(单位)须事先向分管(联系)校领导汇报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工作。
6.问:在富春校区报销点报销,需要网上预约吗?
答:富春校区目前设有审核岗位2个,网上预约时富春校区预约窗口有特别注明。因预约系统调试原因,目前暂定为:在富春校区报销浙江中医药大学业务需网上预约,预约办法与滨文校区一致;报销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业务无需网上预约,实行现场排队报销。
7.问:在富春校区如何查询经费项目或工资薪酬?
答:经费与工资薪酬的查询不受校区的限制,可实时登陆计划财务处网站复旦天翼财务查询平台查询。
8.问:在富春校区如何查询学生缴费情况?
答:学生缴费情况的查询不受校区的限制,可实时登陆计划财务处网站复旦天翼财务查询平台查询。
9.问:在富春校区可以申报国库用款计划吗?
答:由于用款计划申报属于管理功能、涉及管理系统,并且与采购、科研等多个部门相关,所以富春校区不受理用款计划申报业务。
10.问:在富春校区可以领取培训办班、各类创收的票据吗?
答:培训办班、各类创收的票据需至滨文校区财务管理中心领取。
11.问:在富春校区的学生、教工发生银行卡遗失怎么办?
答:富春校区的学生、教工银行卡遗失后,应持身份证原件自行去原发卡银行任何网点办理,建设银行卡对应建行任一网点;工商银行卡对应工行任一网点。新卡办好后,可在两校区任意报销点进行登记。
12.问:实行“两校两区”后,会计档案怎么查询?
答:根据浙中大发【2015】21号文件及档案管理要求,当年度的会计档案查询到原报账点查询,哪里报销哪里查询;1年以上的会计档案按校区查询,即浙江中医药大学的会计档案在滨文校区查询;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的会计档案在富春校区查询。
13.问:实行“两校两区”后,如何划分资金归属及核算?
答:根据资金来源渠道、性质和使用对象划分资金归属,实行分账核算。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名义取得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财政补助收入(含经常性补助收入和专项补助收入)、教学科研等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支配并核算;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名义取得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财政补助收入(主要为专项资金)、学费等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支配并核算。
14.问:实行“两校两区”后,采购如何管理?
答:两个学校所有需纳入集中采购的事项均由浙江中医药大学后勤管理处采购管理中心统一组织实施,按资金来源归属申报采购预算,形成采购确认书,实行集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范围的事项由两个学校相应的经费使用部门自行采购。具体采购管理,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1〕22号)和《浙江中医药大学采购申请办法》(浙中大发〔2013〕87号)文件执行。
15.问:实行“两校两区”后,固定资产产权怎么界定?
答:房屋及构筑物产权按校区确定,即滨文校区的房屋及构筑物产权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富春校区的房屋及构筑物产权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其他固定资产产权按资金归属确定,并且与支出列支渠道一致。具体资产管理,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浙中大发〔2014〕85号)文件执行。
16.问:实行“两校两区”后,合同怎么管理?
答:根据资金归属、资产产权、支出列支渠道等确定签订合同的主体。即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支付资金、列支支出并且产权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的,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名义签订合同;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支付资金、列支支出并且产权属于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的,以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名义签订合同。具体合同管理,按照《浙江中医药大学合同管理暂行办法》(浙中大发〔2013〕65号)文件执行。
17.问:实行“两校两区”后,票据的取得有什么要求?
答:购买货物、接受劳务支付款项时需要取得正式发票,发票抬头名称根据费用开支渠道确定,即费用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承担的,票据的抬头名称应为浙江中医药大学;费用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承担的,票据的抬头名称应为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实际报销时,支出报销单的选择应与票据抬头名称相对应,以保证审批流程和费用归集的正确性。
18.问:富春校区银行ATM机设在哪?
答:富春校区目前有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的ATM机,建设银行的ATM机设在富春校区食堂门口和8号学生宿舍楼下;工商银行的ATM机设在8号学生宿舍楼下。
19.问:富春校区银行ATM机吞卡后如何处理?
答:富春校区建行ATM机吞卡处理方式如下:先电话确认卡是否已经在领卡点,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领卡点领卡;领卡点:富阳建行高桥支行,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银湖街道高桥东路33号,联系方式:63320564,63106130。
富春校区工行ATM机吞卡处理方式如下:先电话确认卡是否已经在领卡点,然后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领卡点领卡;领卡点:工行彩虹城支行,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4396号,联系方式:86698750,8673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