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办法的通知》(浙中大发〔2015〕75号)精神,请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并于10月29日前将《浙江中医药大学青年教学标兵申报表》一份,纸质材料交至20314室阮心明处,电子文档发至xinming927@126.com。
上一条:卫生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技能训练及考证培训招生简章(2015年下半年) 下一条:医学技术学院关于推荐校级优秀授课教师的通知
【关闭】
学院微信公众号
关注:医技点点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