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本科生评优评奖工作的通知

2015-10-10 08:43:33  |  学生办

各班级:

为对我院学生在过去一学年中的专业学习、非学业因素、体育达标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根据《浙江中医药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和《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的规定,将组织开展2014-2015学年评优评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3、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4、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优评奖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各项奖学金的评奖要求进行评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评奖。

5、评优评奖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学院学生办负责解释,其中2012级以后(含2012级)学生评优评奖依据2013年以后印发的最新版《学生手册》有关办法,以及《医学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2011级以前(含2011级学生)仍按照原办法执行。

二、参评对象:除2015级学生外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三、具体要求

1、评优评奖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2、开展此项工作前班委应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评优评奖相关文件,使广大同学能尽快了解和熟悉学校评优评奖的具体办法;同时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3、要重视评选过程,克服形式主义或敷衍了事的倾向。要坚持把评奖工作作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评奖,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好地推动我校的学风建设。

4、积极推行公示制度,加大学生对评优评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力度。对于评优评奖推荐的获奖名单应采取班级、学院、学校三级公示制度。未经班级公示的不得上报

三、评优评奖名额:

学院总人数(按2014-2015学年在校生人数统计)×比例(一等奖3%,二等奖10%,三等奖20%,单项奖30%);各专业年级奖学金名额按以上比例相应折算,如在实际测评当中,专业年级相应名额评选不满的,多余名额可以在学院内进行适当调整。

三好学生评选名额:2012级以后(含2012级)为上述年级学生总人数的10%,2011级为上述年级学生总人数的6%;各班级名额按以上比例相应折算。

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2012级以后(含2012级)为上述年级学生总人数的8%,2011级为上述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文明寝室”的寝室长符合相关条件并最终获评为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单列(即不占用学院名额);

学院具体分配名额如下,各年级班级严格按照表格执行:

班级

人数 (人)

一等奖学金(人)

二等奖学金(人)

三等奖学金(人)

单项奖学金(人)

三好学生 (人)

优秀学生干部(人)

2011级医学检验1班

38

2

8

15

22

2

2

2011级医学检验2班

36

2

2

2011级医学检验3班(卫检方向)

35

1

3

7

11

2

1

2012级听力学1班

37

2

7

15

22

4

3

2012级听力学2班

37

4

3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

25

2

7

14

22

2

2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班

21

2

2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班

27

3

2

2012级医学信息工程1班

28

1

3

6

8

3

2

2012级医学检验1班

34

3

10

20

31

3

3

2012级医学检验2班

34

3

3

2012级医学检验3班

35

3

3

2012级医学检验4班(卫检方向)

32

1

3

6

10

3

3

2013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1班

30

2

6

11

17

3

2

2013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2班

28

3

2

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

28

1

3

6

8

3

2

2013级医学信息工程1班

28

1

3

6

8

3

2

2013级医学检验技术1班

33

3

10

19

29

3

3

2013级医学检验技术2班

33

3

3

2013级医学检验技术3班

31

3

2

2013级卫生检验与检疫1班

22

0

2

5

7

2

2

2014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1班

31

2

7

13

20

3

2

2014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2班

35

3

3

201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班

39

1

4

8

12

4

3

2014级医学信息工程1班

30

2

6

12

18

3

2

2014级医学信息工程2班

28

3

2

2014级计算机专升本1班

28

2

5

11

17

3

2

2014级计算机专升本2班

27

3

2

2014级医学检验技术1班

36

3

10

20

30

4

3

2014级医学检验技术2班

31

3

2

2014级医学检验技术3班

33

3

3

2014级卫生检验与检疫1班

28

1

3

6

8

3

2

2012级听力学滨江1班

25

2

5

10

16

2

2

2012级听力学滨江2班

27

3

2

2013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滨江1班

20

1

4

9

13

2

2

2013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滨江2班

23

2

2

2014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滨江1班

22

1

5

10

14

2

2

2014级听力与言语康复学滨江2班

26

3

2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滨江1班

33

2

6

12

18

3

2

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滨江2班

26

3

2

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滨江1班

26

2

5

10

16

3

2

2013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滨江2班

27

3

2

201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滨江1班

23

1

5

10

14

2

2

2014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滨江2班

25

2

2

四、补充说明

1、为体现公平公正,经学院测评小组讨论,综合测评中学业成绩计算的课程范围核定为:必修课程。绩点计算方法按原文件执行。

2、体测成绩请各班级自行核对,有异议请于10月17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反馈至学生办杨老师处(3117-2室)。

3、为调动广大学生参与评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各班在评比过程中应高度重视学生本人申请这一环节,各项评优评奖工作必须由学生本人自行申报(申请表请参见附件1),再进行评审。

4、各班级在评优评奖中要重视学生在公寓内的行为规范表现情况,尤其是每周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结果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寝室成员,取消参评当学年各类评优评奖资格对《公寓内行为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请于10月17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反馈至学生办各年级辅导员处。

5、各班对评出的名单须在班级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并将各类纸质表格交年级辅导员处供审核、核查。

6、《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汇总表》(附件2)请于10月23日前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locky0126@sina.com

7、有关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问题,请参见《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制健康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中大发[2011]105号)相关规定执行。

8、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杨老师,联系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8日

附件

  1. 附件【12级(含)以后学生适用(测评文件+附件).rar】已下载
  2. 附件【11级(含)以前学生适用(测评文件+附件).rar】已下载

上一条: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度“復元卓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近期医学技术学院富春校区公共机房对外开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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