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拟于近日开展我院2017-2018 学年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评奖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评奖工作的透明度,严防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和暗箱操作现象。
2、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把握评奖条件,坚持“好中选优”,克服平均主义的思想或倾向,在全院范围内评选推荐真正品学兼优的学生。
3、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4、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奖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评优评奖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各项奖学金的评奖要求进行评奖,严格按程序办事,严格按规范评奖。
5、评优评奖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由学院学生办负责解释。
6、综合测评和评优评奖参照执行文件:
学生手册:《浙江中医药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2012]102号)、《浙江中医药大学<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细则》。
其他文件:《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5]105号)、《医学技术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
二、参评对象:除2018级学生外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
三、评选名额:
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不超过学生数的3%;二等奖,不超过学生数的7%;三等奖,不超过学生数的15%。以专业年级为评选单位。
专项奖学金:不超过学生数的10%。其中创新创业奖、学术竞赛奖以学院为评选单位,其余奖项以年级为评选单位。在实际评选中,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学院内进行适当调整。
三好学生:学生总人数的10%,以班级为评选单位。
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干部总人数的10%。
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和“三好学生”的名额分配见《医学技术学院2017-2018学年评优评奖班级名额》(附件1),各年级班级严格执行。专项奖项学金名额另行通知。
四、评选时间及程序:
全日制本科生评奖评优工作实行网上申报、审批,具体评选时间及程序如下,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优秀学生综合奖学金评审(9 月29 日-10 月18日)
1、学生申请:9 月29 日-10 月9 日
流程:学校官网—学生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填写表单并提交。
2、学院审批: 9 月29 日-10 月15 日
3、学院公示:10 月16 日-10 月18 日
第二阶段:专项奖学金和“三好学生”评审(10 月16 日-10月29 日)
1、学生申请:10 月16 日-10 月19 日
流程:学校官网—学生门户—学工系统—评奖评优—奖项申请,填写表单并提交。
2、学院审批:10 月16 日-10 月25 日
3、学院公示:10 月25 日-10 月29 日
五、说明:
1、所有程序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各班级、各年级要按文件要求成立相关的评审小组。各班主任要认真组织好三好学生的评选实施,各年级辅导员要认真组织好专项奖学金的评选实施。
3、根据学校关于团学组织改革相关文件精神,2018年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由小校院两级团委组织评选,学生不用进行网上申请,具体评选规则另行通知。
4、《医学技术学院专项奖学金评选细则》由学院根据学校改革相关文件精神重新修订后另行发布。
5、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86613749。
医学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