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教学组织:
一、教学任务
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本科生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专业选修课)教学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基层组织根据教学计划认真核对,如有出入请及时与教科办联系;
2、为确保两校区教学运作的顺利进行,请避免出现同一位老师同一天在两个校区上课的情况;滨文校区学生的实验课不允许安排在富春校区开设,富春校区学生的实验课不允许安排在滨文校区开设。
3、请基层组织接到教学任务后于5月8日(第11教学周周三)前落实好课程主讲教师(实际授课时数占该课程总学时数1/2或1/2以上者)以及教材征订等工作。根据省厅要求,教授需为本部本科生授课,授课学时每学年48以上,各基层组织在安排教学任务时,应优先保证教授的教学任务。
4、因师资紧缺等原因需要外聘教师的单位,必须填写师资紧缺信息表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外聘师资计划申请表(见附件)于5月6日前上报教务处,首选通过杭州教师互聘信息管理平台(http://jshp.cjlu.edu.cn/admin)进行师资聘任,各基层组织如有可供外校聘任的师资也请填写师资输出信息表(见附件)于5月6日前上报教务处。
二、教材征订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征订事项通知如下:
1、填报内容
根据已有的《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初稿》(详见附件,以下简称初稿),请各主讲教师做好核对和填报工作:
1).核对过程中,务必严格按照初稿中的排列顺序,不要随意变动;
2).初稿中引用的是往年的教材信息,请务必根据目前教研室确定的信息改动,认真核对每一条数据,切勿遗漏。凡改动之处,务必在表格中相应位置进行修改,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已修改”字样;
3).初稿中有部分课程在往年征订数据中未找到相应的教材信息,故暂空缺,这部分空缺数据需要补充和完善,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已补充”字样;
4).采用自编教材或讲义的课程,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自编教材(讲义)”字样;
5).无教材的课程,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无教材”;
6).已有教材且跨学期使用的课程,在其教材名称栏中注明“教材已有”;
7).初稿只适用于学生教材,如需教师教材,请另外制表填报。
2、征订原则
1).选优选新原则。以下情况请在征订表备注栏说明,同时提交经学院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的情况说明:
(1)正式出版已超10年的教材, 同一个版本已使用超5年的自编讲义;
(2)首次使用的教材;
(3)经考量认定目前市面上确无适用教材,学院自行复印或打印并承诺在开课前会发给学生的资料或讲义;
(4)课程经确定无需教材、讲义或资料。
2).专业适用性原则。中医学类专业原则上须征订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版本教材,临床医学类专业须征订人民卫生出版社版本教材。若经核实市面上确无对应版本者,遵循就近原则。
3).时效性原则。要求选用最新版,在2019年4月15日之前未正式出版的教材一律不予征订。
4).一致性原则。相同年级、相同专业、相同课程,应使用相同教材;一门课配套使用一本教材;同一门课的师生教材应保持一致。
5).所有教材征订信息必须经过教研室主任审核,确认无误后报教科办,再经教学院长同意后报教务处,报定后作为授课指定使用教材,不得随意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变更时,需向教务处提交由教研室主任和教学院长签字同意、学院盖章的情况说明书。
3、征订流程
教材征订须遵循以下流程:教务处下达征订通知→学院通知教研室主任根据征订原则召集全体任课教师报订→学院汇总→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教学科
学院报定教务处后不得随意变更,遇特殊情况变更流程如下:
教研室提出变更依据,同时征求多方意见,教研室主任签字同意→学院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教务处教学科受理
4、材料提交
请于5月8日(下周三)前以教研室为单位,将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表、教材使用情况说明书和自编教材电子稿交教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