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15-2016(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工作的通知

2015-10-28 12:30:40  |  党政办公室

各位老师:

根据教学计划,本学期1~17周为教学周,18~19周(2016年1月11日至1月22日)为复习考试周,为了能够合理安排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特向各教研室征求考试安排意见,作为期末考试安排的重要参考,《2015-2016(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请见附件,表中已经提供了本学期按计划开设课程的相关信息,请以教研室为单位,仔细核对,并将有关意见、要求说明清楚:

1、在本学期第12教学周周五之前结束教学的限定选修课或必修课程可以申请提前考试。其余课程原则上参加18~19教学周的期末考试。所有需要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均必须填写《课程提前考试申请表》。请分别在表中“考试时间1”栏注明“期末考试”或“提前考试”。一般课程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如考试时间非120分钟的请务必在“考试时间2”栏中注明具体考试时间。

在滨文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由课程所在学院决定好考试时间后向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安排考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试。试卷格式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范本制作,试卷(A、B卷)命制完成打印成稿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表》于考试前十天派专人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抽卷。

在富春校区授课并申请提前考试的课程,课程所在学院决定好考试时间后先向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再向富春校区教学办申请安排考试场地。试卷格式参照教务处提供的范本制作,试卷(A、B卷)命制完成打印成稿后,填写《期末考试试卷交接表》于考试前十天派专人将试卷送交教务处教务科进行抽卷,在富春校区誊印场地落实前,现均在滨文校区誊印,由监考老师自行带往富春校区。

2、考试场地主要有普通教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实验室等,由教务科统一安排,对考试场地有特殊要求者请在“考试场地1”栏内注明(如语音室、多媒体教室等);如要求采用普通考场或者复式考场,请在“考试场地2”栏内注明“普通考场”或“复式考场”。

3、考试形式主要有开卷考、闭卷考等,请在“考试形式”栏内注明,注意开卷考试课程不能采用复式考场。采用开卷考试形式的课程须事先申报,并附上详细的考试说明,经课程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字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核,教务处批准同意后方可采用。

4、其他要求请在“其他”栏内注明。

5、请各位注意核对教学任务,表中教学任务与实际开设课程有出入者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

请各教研室于第8教学周周二(11月3日)下班之前将《2015-2016(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阮心明邮箱xinming927@126.com,《课程提前考试申请表》纸质稿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留存,一份主讲教师留存),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上交至20314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 附件【2015-2016(1)期末考试安排意见征求通知发布.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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